您当前位置>首页 > 最新动态 > 足协评议:兰州陇原竞技与泰安天贶平局,裁判漏判关键犯规
发表时间:2026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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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08月06日的最新裁判评议中,足协对中乙联赛第16轮兰州陇原竞技与泰安天贶的比赛结果进行了分析,比赛最终以2-2平局收场。评议指出,裁判在比赛中漏判了兰州陇原竞技球员陈科睿在禁区内的犯规,应当对泰安天贶判罚点球并出示黄牌。
比赛进行到第6分钟时,兰州陇原竞技执行前场任意球,传球进入对方罚球区,经过头球攻门时,球似乎触碰到了泰安天贶29号队员的手臂,但裁判并未对此作出手球判罚。对此,兰州陇原竞技俱乐部提出申诉,认为应当判罚点球。评议组经过讨论表示,由于现有视频无法清晰显示球与泰安天贶29号的接触情况,因此对这一判罚不予确认。
在比赛第79分钟,再次发生争议。兰州陇原竞技再次取得点球机会,前场任意球发出后,泰安天贶的1号门将与兰州陇原竞技的47号球员发生碰撞,裁判此时也未做出犯规判罚。兰州陇原竞技俱乐部认为这是对方的犯规,要求判罚点球。然而,评议组一致认为,经过视频回放,发现双方是在争抢过程中正常接触,没有出现任何明显犯规,因此支持裁判的决定。
比赛第53分钟时,泰安天贶20号球员在进入对方罚球区时与兰州陇原竞技的39号球员发生接触并倒地。虽然泰安天贶俱乐部指出这是对方的犯规,但评议组认为,由于球并未在39号的争抢范围内,且接触并不构成犯规,裁判未吹罚是合适的。然而最终评议认为39号球员的接触行为显然阻止了对方的进攻,理应判罚点球并给予黄牌警告,裁判在此判罚上出现了失误。
最后,在比赛的90+4分钟,泰安天贶28号球员在兰州陇原竞技的罚球区内与8号球员发生接触后倒地,裁判同样没有判罚犯规。泰安天贶提出申诉,认为此为犯规,值得判罚点球。然而,评议组在经过国际足联讲师的确认后,认为28号在争抢过程中并未受到犯规,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,双方接触属于正常比赛行为。